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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消息!看到“辣眼睛”信息 微信群现不良视频“伤”孩子

每日消息!看到“辣眼睛”信息 微信群现不良视频“伤”孩子
2023-06-19 10:36:55 来源:大庆晚报

原标题:孩子玩大人手机,看到“辣眼睛”信息——

微信群现不良视频“伤”孩子

核心提示:如今,人们的手机里都有多个微信群。如果有人在群里传播不良视频,而这样的视频又被孩子看到,您会作何感想?


【资料图】

近日,市民陈女士的一个微信群里有人发淫秽视频,结果自己没注意,被玩手机的15岁孩子看到,气得她报了警。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传播此类不良视频涉嫌违法,如果达到一定数量,群主也将担责。

微信群出现不良视频

近日,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了有人在微信群里发送淫秽视频一事。

陈女士介绍,多年前她家在辽宁买了一套房子,一直没去住,买房后自己就加入了该小区的业主群,群成员有500人,群昵称都是业主家的门牌号。

由于手机里的微信群至少也得有20多个,陈女士平时也不太看各种群里的信息,所以,6月12日早上9时许,有个未改眠称的人在群里发了一条长达9分钟的淫秽视频,她当时并未看到。

不巧的是,她的儿子小晨(化名)当天中午放学回来,拿起妈妈的手机,看到了这条视频。

当陈女士发现上初四的儿子把自己关到房间里在看一条不良视频时,当时气得火冒三丈,还质问儿子是不是经常浏览黄色网站。

小晨委屈地表示,视频是不小心在妈妈的微信群里看到的,她还有些不相信,对小晨进行了严厉斥责,结果孩子连午饭都没吃,哭着跑出了家门。

家长怒而报警

陈女士担心此事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,她和爱人还认为,光是口头谴责发送不良视频者是无效的,遂决定报警。

6月13日,陈女士拨打了辽宁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。

陈女士告诉记者,对方的接线民警表示,此事需要报案人到当地报警并现场签字确认,否则没有办法立案及调查处理。

“为什么还要去当地进行现场确认?我对这样的规定十分不理解,现在网络如此发达,线上办公都很方便了,辽宁公安机关更应该从便民的角度出发,接受报案人电话报案,进行处理。”陈女士说。

陈女士还提醒家长,如果孩子能接触到大人的手机,要及时检查或清理微信群里的不良信息,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。

律师说法:传播者已经违法

关于此事,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称,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行为,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: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关于此类案件管辖地的确定,秦律师称,如果构成刑事案件,按照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十七条规定: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,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,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,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,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、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,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,公安机关可以管辖。

如果未构成刑事案件,应当适用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规定:针对或者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,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、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,被侵害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,违法过程中违法行为人、被侵害人使用的网络及其运营者所在地,被侵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,以及被侵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,公安机关可以管辖。

所以,陈女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向上述地点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。

另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信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规定:不以牟利为目的;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;若是以牟利为目的,则数量达到20个以上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;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。

如果微信群的群主放任他人在群里传播淫秽信息,也将同时获罪。

文/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声音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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